黑政办发〔2023〕11号

开云网页版(中国)开云有限公司办公室关于印发开云网页版(中国)开云有限公司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索 引 号  HSXRMZFBGS/2023-00021  发布机构  开云网页版(中国)开云有限公司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3-06-21
 文  号  黑政办发〔2023〕11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23-06-21  生效日期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

业经县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开云网页版(中国)开云有限公司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开云网页版(中国)开云有限公司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云网页版(中国)开云有限公司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实现开云网页版(中国)开云有限公司全面振兴新突破,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市场主体活力,根据《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政策措施。

第一条 支持民营企业稳增长、快发展。对年度规上工业总产值同比基数增长20%(含)以上、全口径税收(还原留抵退税因素)同比基数增长15%(含)以上的企业,给予企业对县级财政收入留成增量部分50%的资金支持(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庞河经济开发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开云网页版(中国)开云有限公司税务局,以下均需各乡镇(街道)落实,不再列出〕

第二条 支持企业快速达产、增资扩产。对按计划开工建设、竣工投产的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或在本地投产运营一年以上再增资扩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的企业,在项目建设期间施工企业在本地对县(乡)级财政收入留成部分,县(乡)财政按50%奖励项目投资企业。同时,对按工期开工并竣工达产的企业,其在建设期缴纳土地使用税地方留成部分予以全额奖励。(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庞河经济开发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开云网页版(中国)开云有限公司税务局)

第三条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对当年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县财政在上级奖励资金基础上,分别再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庞河经济开发区、县财政局)

第四条 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展。对新认定的提升类产学研联盟,在上级奖励资金基础上,县财政再奖励每个联盟5万元。对申报成功的“揭榜挂帅”“带土移植”项目企业,在上级奖励资金基础上,县财政再奖励10万元。对省科技厅入库的瞪羚、独角兽企业,在上级奖励资金基础上,县财政再奖励5万元。对入库的雏鹰企业,在上级奖励资金基础上,县财政再奖励企业1万元。(责任单位:县科学技术局、庞河经济开发区、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五条 支持工业企业升规。对首次升规的工业企业,全口径税收(还原留抵退税因素)同比基数,连续三年给予企业对县(乡)级财政收入留成增量部分100%的资金支持(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对每个首次升规的工业企业,在上级奖励资金基础上,县财政再奖励5万元。若升规企业上年升规次年掉规的追回已发放的奖励。(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庞河经济开发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开云网页版(中国)开云有限公司税务局)

第六条 支持限上贸易企业发展。对年度首次入统的批零住餐贸易企业,县财政奖励企业1万元。若上年入统、次年退库的贸易企业追回已发放的奖励。首次纳统的杂粮蔬菜批零企业,全口径税收(还原留抵退税因素)同比基数,连续三年给予企业对县(乡)级财政收入留成增量部分100%的资金支持。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有贡献的限上企业,零售额同比基数增长20%以上且增长部分达到本年度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以上企业,县财政奖励企业1万元。(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开云网页版(中国)开云有限公司税务局)

第七条 培育壮大进出口企业。当年新办的进出口企业且进出口额达到一定额度的,对企业当年开办费用不超过30%的比例给予支持,且上限为10万元。(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庞河开发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第八条 推进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企业开展关键岗位机器换人,加快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支持工业企业购置工业机器人、机械臂、AGV小车、工控系统等智能化装备,以及MES等工业软件,智能化装备(工业软件)已到货并安装使用,采购额超过500万元,在上级奖励资金基础上,县财政再奖励5万元。对获评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企业,在上级奖励资金基础上,县财政再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资金。(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庞河经济开发区、县财政局)

第九条 鼓励企业以商招商。对企业通过努力,引进上、下游且规模超亿元的工业企业,县财政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经济合作中心、庞河经济开发区、县财政局)

第十条 强化金融机构保障力度。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确保国家、省、市各项惠企政策落地,同时加大再贷款、再贴现等央行资金的高效使用。深化政银企合作,引导鼓励各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不断加强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信贷投放额度,对县域各银行机构支持民营企业新增贷款额度的,每增加1亿元,县财政分别给予银行法定代表人2万元、业务科室负责人1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庞河经济开发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开云网页版(中国)开云有限公司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黑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黑山支行、中国银行黑山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锦州市分行开云网页版(中国)开云有限公司支行、开云网页版(中国)开云有限公司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锦州银行黑山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黑山支行、黑山锦银村镇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黑山支行)

附件:1. 关于相关政策措施的说明

2.开云网页版(中国)开云有限公司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关于相关政策措施的说明

(一)本政策措施适用对象为工商注册、税收解缴和统计关系均在开云网页版(中国)开云有限公司且正常存续经营的民营制造业企业。

(二)符合奖励政策的企业,可在次年1月由行业部门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申请兑现上述奖励政策。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提交的材料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认定、审核,经开云网页版(中国)开云有限公司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后,按照政策奖励企业。

(三)本政策措施条款所涉经济数据统计均不含关联企业经济数据。

(四)申请本政策措施的企业须在近三年内未发生过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重大事故;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失信行为。

(五)对恶意套取骗取奖励资金以及挤占、挪用奖励资金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除追回专项资金外,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该企业后三年享受财政优惠政策的资格。涉嫌违纪和违法犯罪的人员,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六)同一事项符合本政策多项奖励标准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不得重复享受。享受地方招商引资政策的企业,不兼享本政策。对所有企业的奖补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对地方财力的贡献。

(七)本政策措施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学技术局等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八)本政策措施自正式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附件2

开云网页版(中国)开云有限公司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滕 飞 县委书记

王 华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 徐 辉 县委常委、副县长、县总工会主席

张铁明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崔 恒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赵庆宇 县委常委、副县长

孙 蓬 庞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晁英杨 副县长

成 员 刘志国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冬艳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 健 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解 群 县财政局局长

赵玉玲 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

刘会军 县经济合作中心主任

郝德志 国家税务总局开云网页版(中国)开云有限公司税务局局长

张立谏 中国人民银行开云网页版(中国)开云有限公司支行行长

王云鹏 中国工商银行黑山支行行长

郑 智 中国农业银行黑山支行行长

赵文郁 中国银行黑山支行行长

闫 铮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锦州市分行开云网页版(中国)开云有限公司支行行长

张 卓 开云网页版(中国)开云有限公司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

李晓雷 锦州银行黑山支行行长

王 超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黑山支行行长

杜立辉 黑山锦银村镇银行行长

姜国权 中国建设银行黑山支行行长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主任刘志国(兼),办公地点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5522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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