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网页版(中国)开云有限公司推进采矿权“净矿”出让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业权出让管理制度改革的 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我县采矿权竞争出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矿 产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创造采矿权公平、公开、公正交易的市场

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推进容县采矿权 “净矿” 出让工作。

二、出台依据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 然资规〔2023〕1 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 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 号)、《自然资源部 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 号)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砂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指 导意见》(辽自然资发﹝2022﹞73 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工

作方案。

三、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 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入推 进“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推动经济社会 高质量发展”要求,解放思想,实干担当,在全县稳步有序推进

净采矿权出让工作,进一步保障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同时

创造采矿权公平、公开、公正交易的市场环境,进一步维护采矿 权人和当地群众合法权益,为容县经济发展提供矿产资源要素支

撑。

四、主要任务

( 一)开展前期踏勘。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及 所在地乡镇政府对拟出让采矿权进行实地踏勘,提前审查拟出让 采矿权出让范围,依法依规避让禁止限制勘查开采区,重点核查 是否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环境保护和 安全生产要求,是否与公路、铁路、油气管道、电力设施、水库、 重要建(构)筑物、居民点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及是否与 其他矿业权、生态保护红线、各级各类保护区等禁止限制开发区、 基本农田等重叠。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能对涉及的国土空间规 划、矿产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用林用草用地、

各类保护区等准入条件出具是否同意办理的明确意见。

( 二)调查土地、林(草)地情况。属地乡镇政府在自然资 源局的配合下对拟出让矿区范围内的土地、林(草)地以及地面 附着物进行权属调查,自然资源局确定土地、林地权属,乡镇政

府及村委会确定承包权益人,确保权属清晰,无权益纠纷。

(三)协调补偿事宜。由原采石场权利人与属地乡镇政府双 方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拟出让矿区范围内涉及固定资产、地面 附着物进行评估,县公证处做好纳入评估范围资产的财产保全,

属地乡镇政府做好拟出让采矿权范围内的土地、林地及其附着物的相关补偿事宜,并与相关权利人签订土地承包、附着物补偿等 协议书。在采矿权出让前,财政部门拨付补偿资金,由属地乡镇 政府按协议约定支付相关权利人土地承包权、附着物补偿等相关

费用。

(四)出让前期准备工作。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地质勘查和 编制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

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组织开展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

(五)制定出让方案。县自然资源局依照矿种登记管理权限, 制定“净矿”出让方案,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出让。出让方案 须明确出让方式、前期工作费用不参与竞价,采矿权出让收益在 采矿权出让起始价的基础上竞争确定,以及竞得人在乡村振兴方 面投入要求等, 由所在地乡镇制定乡村振兴扶持资金投入标准,

报县政府同意后实施。

(六)组织“净矿”出让。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据采矿权出让 收益评估报告确定采矿权出让起始价,制定出让公告,提交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采矿权出让,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

让。

解读单位:开云网页版(中国)开云有限公司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孟春祥

解读人电话:0416-5508358

文件链接:

开云网页版(中国)开云有限公司办公室关于印发开云网页版(中国)开云有限公司采矿权“净矿”出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