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2号2018年4月27日修正):第七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职业保护,提高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待遇水平,并按照规定给予适当的津贴。精神卫生工作人员因工致伤、致残、死亡的,其工伤待遇以及抚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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